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1-17 发布人:admin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总结评价本学期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教学管理的规范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学校定于第19周- 20周(2018年1月8日-19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1.检查本学期教师任教课程的全部教案的质量。填报《教师课程教案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1)。
    2.检查教师听课情况。教师(不含中层正副职)对本学期的听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直接在听课记录本的最后处,填写《个人听课总结》,然后将听课记录本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检查后,填报《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 (中层正副职听课情况的检查,另行通知)
    3.检查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填报《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表》(见附表3)。
    4.检查期末考试命题审查情况。填报《期末考试命题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4)。
    (二)质量中心、教务处组织人员到教学单位现场抽查、核实。 
    1.查阅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检查汇报材料。
    2.到各教学单位现场,查看、核实过程记录和支撑材料。检查、核实各类相关材料比例不低于50%。
    二、检查时间
    (一)各教学单位于第19周进行自查。
    (二)质量中心、教务处于第20周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和核实,到各单位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做好自查和材料报送工作,力戒拖延和弄虚作假。要发挥各教学单位办学主体作用,以检查促进工作,以记录、事实说话,作为通报、考核和改进工作的依据。期末教学检查的有关情况,将在有关会议和《教学质量简报》上公布和通报,作为整改和考核的依据。
    四、材料准备和上报
    各教学单位,请在完成自查后,填写好有关表格(附表1—4),于2018年1月15日12:00前交质量中心督导科,电子稿发至zlpgzx2016@163.com


附表:
1.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末教师课程教案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2.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3.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表
4.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审查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