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结合我校每季度对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一次的通知(2019年已采集2次),现开展2019年新余学院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暨第三季度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具体详见《2019年新余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保证质量,科学合理填报数据,按时完成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和上报任务。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9年10月21日
附:2019年新余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