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师评学”活动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对象:全体本学期所有上课班级。
二,参评人员:本学期所有承担了理论(或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的任课老师。
三,评学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四,评学方式和流程
教师登录教务系统个人端(网址:http://218.64.252.138:8080/jsxsd/),点击“教学考评”,进入后在左边点击“教师学风测评”,再点击“进入测评”,对任教的所有班级课程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评价后最终务必点击“提交”,方表示“教师评学”完成。
五,具体要求
1,“教师评学”作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成立“教师评学”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评学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务必确保本单位承担的每门课程都有评学成绩。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将于后期导出评学教据,对于规定时间内仍没有评学的老师,将予以通报。
2,希望各位任课老师对所在班级予以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新余学院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7 年 6 月 7 日
附表:
**学院同行评价小组名单信息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职务 |
**学院督导评价小组名单信息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职务 |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学院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