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和材料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三、有关要求
我校2017年“教学质量月”活动已结束,按照《新余学院2017年“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工训中心)和教师个人做好“教学活动月”活动的总结和材料提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个人做好听课总结
教师个人(中层正副职、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双肩挑人员、实验员、辅导员等),对自己在教学质量月中的听课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填写《教师个人听课总结表》,将听课本和《教师个人听课总结表》(电子稿)按业务归属关系提交到教学单位。(没有业务归属关系的中层正副职的听课本和《教师个人听课总结表》,直接交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二、教学单位做好全面总结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在“教学质量月”活动的有关工作,如教学质量管理建章立制、成立二级教学督导组并开展工作、专项检查(包括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期中教学情况检查、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全员听课、观摩研讨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认真的自查、统计和总结,填写《教学单位听课情况汇总表》,撰写一份反映本单位真实情况的《“教学质量月”工作总结汇报》。
各教学单位及教师个人,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好“教学质量月”活动的总结工作,确保总结的质量,为今后持续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月”活动开展与总结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教学单位在7月5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汇报(纸质和电子稿)、听课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教师个人听课总结表》(电子稿,汇总打包)、教师听课本(纸质),一并交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综合科。(联系人:张海鲲,电话:6666585,工作邮箱:zlzx2016@163.com)。
附件:
1、教师个人听课总结表
2、教学单位听课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