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学院教师着装及仪表规范》的通知
余学院办发〔2017〕3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学校同意,现将《新余学院教师着装及仪表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学院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新余学院教师着装及仪表规范
教师仪容仪表规范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交往中体现教师德、才、体、貌等素质的基本表征。教师是学生的榜样,教师的仪容仪表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因此教师的仪容仪表,应美观大方,有时代感,受学生欢迎,符合教师身份。为此,特对我校教师着装及仪表规范如下:
一、发型发式
1.女教师不过度染发(黑色除外);
2.男教师不染发,不留长发(发不遮耳)、不蓄胡须;不留夸张、怪异的发型;
二、化妆及饰物
1.女教师化妆要素、淡、雅,不浓妆艳抹(包括浓烈的香水)。
2.女教师不佩戴过于张扬的项链、手链、脚链、手镯、耳环等,双手戒指不超过一只;男教师不佩戴过于粗大的项链、手链、戒指等饰物;
3.不戴有色眼镜,不留长指甲,不涂本色外的其它颜色的指甲油。
三、课堂着装
1.教师着装以整洁朴素、典雅美观、端庄大方为原则,以西装、职业装、工装、大方得体的休闲装为宜。不提倡穿过于花俏、过分怪异、过于艳丽的服装。
2.女教师不穿超短裙(裙长不短于膝盖以上5cm)、超短裤(裤长不短于膝盖以上10cm)、单穿吊带裙以及穿过于短小、开衩过高的旗袍。男教师不穿无领无袖上衣、短裤。
3.不穿露肩、露背、露腰、露脐、低胸、过紧、过薄、透明(可见内衣颜色)的服装。
4.体育、形体教师上课着运动装。
5.衣服要勤换、勤洗、勤熨,保持整洁、无异味、无过多褶皱。
四、鞋
1.不穿鞋头过尖、鞋跟超过5cm 的细高跟鞋,不穿拖鞋(含凉拖鞋);女教师穿鞋以低跟、中跟为宜,男教师穿鞋以深色皮鞋为宜。
2.体育、形体教师上课着运动鞋,不得穿皮鞋、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