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关于印发《新余学院职能部门
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现将《新余学院职能部门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学院
2020年4月28日
新余学院职能部门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新余学院章程》、《新余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纲要(试行)》(余学院发〔2017〕3号)、《关于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余学院党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特对校内各职能部门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职责(简称“职责”)予以明确。
一、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职责
1.总体负责全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工作,协助制定教学质量目标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牵头组织制定教学质量具体目标。
2.制订各项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定期开展校内学年审核、专业建设评估、课程建设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3.组织制订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4.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的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工作。
5.编发《教学质量简报》。
6.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7.编制和提交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8.负责校级教学督导组工作。
9.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10.收集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类问题信息,跟踪和监督各部门解决问题措施落实情况,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11.负责二级学院和部门教学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
二、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职责
1.建立校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的机制。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科教学工作。
2.负责管理网上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及时反馈、处理师生意见。
3.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4.协调各单位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执行过程中需学校层面协调的问题。
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1.制定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和短期规划。
2.建立师资引进、培养、资格认证及考核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合理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
4.负责师德师风考核。
5.制订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调整工作。
四、教务处职责
1.负责组织专业建设(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及质量标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学士学位评审、新专业论证申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师范教育专业认证和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等)。
2.负责组织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规划、各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质量标准、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指导编写各类课程大纲等)。
3.负责教材建设。
4.负责组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建设标准)。
5.负责制订实验室(教育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
6.负责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体育运动场馆的使用管理。
7.负责组织教学改革和研究管理。
8.负责提出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组织、指导、审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管理办法。
9.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负责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运行。
10.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负责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推进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11.加强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的建设。
五、科学研究处职责
1.负责组织学科建设。
2.建立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或独自开展科研活动的制度和机制,并有效运行。
3.加大科研反哺教学力度,浓厚学校的科研氛围。
六、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
2.从立德树人的角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负责组织开展课外科技创新、文化艺术活动、志愿者服务,建立活动基地。
七、学生就业与事务处职责
1.组织开展学风建设。
2.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就业指导工作、勤工助学等服务。
3.跟踪了解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编制年度就业质量分析报告。
4.了解学生对教学、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的调查,提升服务学生的水平。
八、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改办)职责
1.协助制定学校定位。
2.组织研究和制订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3.协助明确教育思想观念和办学思路。
九、招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生源信息情况,合理落实分省招生专业计划。
2.组织招生宣传,促进生源质量提升。
3.进行生源质量分析,建立健全新生质量报告机制。
十、财务处职责
1.指导制订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2.公布每年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生均教学经费增长情况。
十一、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职责
1.保障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运动场馆建设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2.负责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运动场馆的维修维护。
十二、校地合作中心职责
1.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的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审核、管理校地合作共建项目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十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责
1.保证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运行良好,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建设高水平的校园网络环境,确保网络运行良好,并在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四、图书馆职责
1.丰富馆藏资源,满足教学需要。
2.发挥图书馆资源优势,有效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3.通过“真人图书馆”等特色活动,发挥图书馆阵地的育人作用。
十五、创新创业学院职责
1.负责组织学科竞赛。
2.负责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
十六、工程训练中心职责
1.按计划完成工程训练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2.有效维护和利用好工程训练实践教学设备,重视教学人员的培训,整体提高工程训练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