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2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工作职责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是学校统筹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督导、评估认证、数据监测、持续改进的核心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与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对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立足应用型办学定位,构建“督教、督学、督管、导教、导学、导管”一体化质量保障体系,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文件,牵头构建与完善学校内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常态化、闭环式质量改进机制。
2.组织制定、修订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课程评估、专业评估、教学评价、整改落实等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与评价标准,完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
3.培育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推动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氛围。
1.统筹开展常态化教学督导:组织校级督导听课评课、课堂巡查、教学秩序检查、教风学风督查,发布督导通报与问题清单,跟踪整改落实。
2.对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等关键教学环节开展专项督导与抽查,强化过程质量管控。
3.推动督导工作从“管控型”向“赋能型”转变,强化诊断、指导、帮扶功能,助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与课程质量建设。
4.指导与统筹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工作机制,提升督导专业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
1.深度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工作,包括自评自建、数据支撑、材料统筹、问题整改、迎评保障等。
2.组织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等校内评估项目,完善分类评价机制。
3.统筹协调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及各类省级/国家级专业认证工作,提供评估认证政策指导、材料组织、过程跟踪与整改推进。
4.建立评估—反馈—整改—复核—提升闭环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1.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审核、分析与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学校决策与质量改进提供数据支撑。
2.牵头编制并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质量报告、课程质量报告、督导年度报告等,定期开展学情分析与教学质量研判。
3.建设与运用教学质量监测平台、教师教学数字画像等数字化工具,实现数据驱动、智能监测、精准评价,破除信息孤岛。
1.统筹推进教育教学评价一体化改革,优化教师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生学习评价体系,推动分类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
2.协同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将质量评价、督导结果与教师培训、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有效联动。
3.牵头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督导检查、评估评价等各类问题的整改台账建立、过程跟踪、效果验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1.负责校级教学督导队伍选聘、培训、考核与管理,指导二级学院院级督导组建设与运行。
2.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质量保障、评估督导相关工作。
中心人员组成
主任:张莉(行政楼111)
主持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廖忠明(行政楼109)
分管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教学督导等工作,全面协调中心业务工作
评估科科长:张鲁萍(行政楼109)
负责各类教学评估,高等教育质量国家监测数据,本科质量报告,部分综合工作(公文处理、办公用品等)
督导科:刘志元(行政楼109)
负责各类教学督导,教师评价,课程评价,部分综合工作(财务、资产等)
各科室职责
评估科:
1.起草制定教学评估文件制度。
2.组织校内教学质量专项检查评估。
3.组织教学质量专题调研。
4.起草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各专项评估报告。
5.高等教育质量国家监测数据的采集填报与分析。
督导科:
1.起草制订教学督导、质量监控文件制度。
2.编印发行《教学质量简报》。
3.负责与教学督导组的日常联系并指导二级学院督导组开展工作。
4.负责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管理、教学信息整理反馈。
5.负责教学情况问题的反馈和跟踪督办。对本校发生的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处理。
6.全校听课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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